城市家具的名稱在歐洲出現大約是20世紀60年代,英語為Street Furniture,直譯為“街道的家具”,簡略為SF。類似的詞匯有城市裝置(Urban
Furniture);在歐洲稱為城市元素(Urban Element);在日本解釋為“步行者街道的家具”或者“道的裝置”也稱“街具”。在我國還未正式確定統一的概念,人們對“城市家具”,概念的引用大多翻譯為“公共環境設施”一詞,也有“城市環境設施”或者“城市公用擺設”的稱謂。
以英文的名稱解讀,城市家具對應的是人們日常使用的室內家具,當人的生活從室內延伸至室外時,生活的基本需求卻是相同的在室內使用的垃圾桶煙灰缸等在室外也有;在室內的沙發對應於室外的各種長椅;室內的台式電話對應於室外各種形式的公用電話亭等等。
因此城市家具是為方便人們進行健康、舒適、高效的戶外生活而在城市公共空間內設置的一係列相對應於室內家具而言的設施。之所以稱之為“城市家具”是因為它準確地詮釋了人們渴望把城市變得像家一樣和諧整潔、舒適美麗的美好企盼。